根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拟推荐邵艳梅等28名同学为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,具体人选如下:
邵艳梅2021093010 马建宇2021095005 吕卫冬2021095003
张冰辉2021093039 梁 健2021093004 谭冬飞2021093016
董廷宇2021094017 李 栋2021094023 崔芸苹2021091015
于 晴2021091022 于泽淏2021091029 夏 源2022095055
常宇鑫2022095004 曹逸臣2022093063 李明旭2022093011
李佳微2022091010 贾千慧202209101 董婉婉2022094050
刘馨璐2022094058 任 明2023095026 李仁赞2023095003
李宗阳2023095001 刘瑞雪2023094050 罗伟杰2023094018
赵志杰2023094024 库天昕2023093032 范嵩铄2023093073
勾岚玉2023091034
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—2024年11月4日(3个工作日)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0453-6515788(学生处)
0453-6512000(音乐与舞蹈学院)
受理地址: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艺体楼406A
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
2024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