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第二次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据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过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推荐与评议、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拟推荐我院2022级舞蹈表演专业同学刘妍为2023—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。
刘妍,学号:2022095031,自入学以来学业成绩除公共任选课平均成绩88.51分,德育学分平均分100分,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黑龙江省高等学校“三好学生”称号、获得两次校级奖励。该生表现极好,学习成绩优异。
现将2023—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公示,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31日—2024年11月4日(3个工作日)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;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邮箱:mdjsfxydxszzzx@163.com
电话:0453-6512000(音乐与舞蹈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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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
2024年10月31日